第一、二、三临床学院、各教学基地、有关单位及实习组: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2级临床医学五年制毕业生将于2017年6月6-9日进行毕业考试。现将毕业前期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卫生专业的实习安排通知如下:
1、毕业实习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日,在外实习生的行李由学校统一安排搬家公司承接运送,全体临床、麻醉、精卫学生于6月5日前(株洲6月7日)返回原附属医院报到,请湘雅医学院学工办协同各临床学院一起提前做好返校学生住宿安排工作。
2、自通知发布起,各基地利用实习的业余时间安排毕业考试及职业医师考试集中培训。麻醉专业由麻醉系安排,精神卫生专业由精神卫生系安排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由附属医院指导各实习基地独立制定执行。
3、严格组织纪律,实习结束前实习同学要坚守岗位,克服松懈情绪,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因提前结束实习而未完成的部分实习任务自动消减,附属医院有另行安排的依照具体安排执行。各附属医院、实习基地将全学年的学生缺实习情况(含请假、旷班)汇总后,统一于6月3日前报至医学教育办邮箱(xylzk@csu.edu.cn),据此核实学生的补实习申请,并安排其补实习相关工作。
4、结束实习前,各实习组借用的物品要如数归还,床铺、桌、凳等物品须经教学基地验收,房间钥匙交科教科(医务科);从图书馆所借的书籍等要如数归还。对丢失损坏公物者,各教学基地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各实习组离开教学基地时,必须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集体向医院、科室及有关部门致谢道别。
5、请各教学单位在实习结束前完成全部出科鉴定及考核工作,基地将每位学生各科“学生实习出科成绩登记表”在结束实习前三天汇总,密封后由实习组长带回交第一、二、三临床学院教务部。
6、6月30日前,将所有全学年2012级实习学生的“学生实习归档表”交本科生院医学教育办702室。
医学教育办
2017年5月26日